突如其来的疫情,让很多游客紧急取消春节的旅行计划。但这不得不面对一个问题,就是连门都没有出,反而要承担机票费,这让很多游客觉得接受不了。那么这样的扣费是合理的吗?
春节前很多人本来还打算出国旅游,哪知疫情越来越严重,旅行社也取消出团计划,游客不得不退团。但这其中产生的退团费用,旅行社表示,虽然游客没有享受乘机服务,但包机费用已垫付给国外航空公司,遇到疫情不可抗力,确实无法退钱。这样的做法合理吗?
根据文化和旅游部质量监督管理所下发的意见,因疫情影响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的,应认定为不可抗力情形。
旅游质监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,涉及疫情旅游投诉近期较为普遍。部分游客对“不可抗力”法律条款不了解、不理解,普遍认同为旅游企业应全额退费,存在不理性维权现象。部分旅行社对投诉处理态度消极,存在故意拖延退还等问题。
旅游质监所表示,根据《旅游法》相关规定,因不可抗力使旅游行程受到影响时,合同的解除、变更及其相应的法律后果由双方依法承担。这就意味着,因疫情导致行程取消,很多旅游者可能还是有损失的。
以包价旅游合同为例,包含服务费、交通费(火车、机票、大巴等)、食宿费、签证费等。境内游会比出境游更易退费。境内航空、铁路部门针对疫情均推出了相关的退票退费政策,能最大限度降低游客损失。但境外游在行程取消后,签证费、保险费属于已实际支出且无法退还费用;交通费、食宿费、景点门票费要以各家航空公司,尤其是境外航空公司、地接社等履行辅助人的退费政策为准,需要旅行社沟通、协商确认损失金额。如果境外履行辅助人没有相关退费政策,旅游者也无权要求旅行社退还已经实际支出且无法退还的费用。
“没享受旅途却不能全额退费,换了谁都难以接受。”旅游质监所相关人士表示,疫情之下,没有赢家,其实旅行社也是受损的一方,游客不能以自己没有过错为理由,盲目要求旅行社退还全款,甚至要求旅行社赔偿自己的损失。同时,旅行社退费也应依法依规,不能说扣多少就扣多少。
总的来说,疫情之下没有赢家,大家需换位思考,相互理解。